“春秋大义”与“春秋笔法”
子贡问于孔子曰:“晋文公实召天子而使诸侯朝焉。夫子作春秋,云天王狩于河阳,何也?”孔子曰:“以臣召君,不可以训,亦书其率诸侯事天子而已。”(《孔子家语、子贡问》)这就是中国史学的春秋大义所在。
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他们惧什么?还不是这中国文化精髓之“如椽史笔”吗?现在为什么不惧了?就是因为人们不顾春秋大义了。那些人从来不学习西方文化的精髓的,只从西方文化垃圾堆中学到了“弱肉强食”、“我死后管他洪水滔天”等名言警句,并将这些融会贯通,落实在行动上了。
蒋庆先生说:史学是儒学的一个分支,因为司马迁开创的史学传统是效法孔子作《春秋》而建立。由于中国史学出于儒学(经学),中国的史学就不只是记载历史事实,而是在记载历史事实中通过褒贬进退的史书笔法来对历史事件与人物进行是非善恶的评判与成败得失的记录,从而将事实评判与道德评判综合起来,对历史进行事实评判与道德评判,为后世的政治统治与社会治理提供事实上与道德上的经验教训。这就是陈寅恪总结的中国史学的精神是“明史实,供借鉴”,而不只是所谓发现历史的真实。(蒋庆《以中国解释中国》)
这就是《资治通鉴》的精神所在,也是中国史学的精神所在。
春秋大义是什么?是一种中国特色的史学观。就是对历史不但要有其真实存在的记录,还应该在记录过程中带有道德的评判。现代中国的史学观是这样的吗?都是建立在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基础上,以“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丛林法则”评判人类社会,唯力是视,唯利是图,根本是无“理”可言!把天理良心丢在一边,说什么近代中国挨打是“落后”的缘故。作为历史学家的文化人,也操一口“有枪就是草头王”的流氓腔。“落后”,真不知“衣服皆古制”的桃花源社会是怎样的“落后”法,他们凭什么就要挨别人的打;一定要“明星”穿什么衣服,大家也跟着怎么打扮;汤姆大叔啍什么调,大家就跟着唱什么歌,才是“先进”么?再说,如果“落后就要挨打”,还有“天理”的话,或者说还有“理性”的话,那么按这“理性”推而广之:贫穷就是该死。中国的那么多贫穷人口,都将失去了生存权(非洲的?管得了那么多?)。这与你们“理性”地提倡的“人权”,形成一种什么样的逻辑关系?那种把自己的意识形态强加于别的民族的文化殖民主义论调,根本不能自圆其说,可以休矣!而那些一口一句骂别人是什么奴才的,对外族的文化殖民者强加给自己的强盗逻辑却甘之如饴;这些人才是真正的“心奴”!
社会就是一种文化状态,有什么先进与落后之别?社会只有公平公正与否、和谐与否之别。而中国如果不从根本上改变评判历史的立足点,弘扬春秋精神,任何振兴中国文化的努力都是空头的。
何谓实与文不与?
“实与文不与”是说《春秋》对某些事情,认为它从大义上讲是错误的,从理想来讲是错误的,并不认可这样做;但是在某些现实的条件下,这样做起了正面的作用,所以《春秋》在实际上,仍然承认这样做的正面意义,对其表示肯定,但在行文中并不予以鼓励。
如前文中提到,晋文公实际上凭自己的武力,“召”周天子到河阳相会,但孔夫子在写《春秋》时,偏写“周天子到河阳巡狩,晋文公率诸侯朝见周天子。”承认了历史的存在,是“实与”,在写历史过程中,以理想的笔法写入,以劝勉后人,就是“文不与”。这就是所谓有“春秋笔法”。
“春秋笔法”的实质,是“尚德不尚力”。既承认事功,而又提倡理想的道德。以“天理”来评判“势力”,使社会不至于沦为弱肉强食的境地。就是说,在你握有枪杆子具有实力时,我尊重你的实力,但并不曲从于你,为你唱赞歌;而要用“天理”(即理想的道德)来评判你。从而使社会人心“向善去恶”。
这与西方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有本质上的区别。竞争,“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是社会的存在,但不是社会所应该提倡的。以春秋笔法,既承认它们的存在,但又不作鼓励,甚至鼓励它的相反面:合作、对话、协商、共赢,这才是社会文化的正确导向。
了解了“春秋大义”和“春秋笔法”,我们因此也发现,“文化”不仅是学者们案头研究的“化石”,而且也是社会改良的工具。作为舆论、习俗、历史的文化,就是肩负着引导人们向善去恶之重任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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